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均应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备案。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有资质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办理区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备案。备案机关必须具备必要的固定备案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和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与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相连接的相关设备。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出具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印章,并予以公开。
备案机关凭商务部书面委托书和备案印章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对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的备案机关,商务部可以撤回委托。第五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仍按计划单列省市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程序如下: (一)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从地方备案机关获取《备案表》(样式附后)。(2)填写《备案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按照《备案表》的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保证填写的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同时,仔细阅读《备案表》背面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3)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备案材料:1。《备案表》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第六条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备案表》上加盖备案印章。第七条备案机关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信息资料,并依法建立备案档案。
第八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凭加盖备案印章的《备案表》,在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手续。从事相关业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登记的,还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登记。第九条《备案表》信息发生变更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备案表》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备案表》自动失效。备案机关收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提交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出售《备案表》。第十四条备案或变更备案时,备案机关不得变相收费。第十五条原批准从事货运代理业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按《备案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应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备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自律。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附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样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适用于法人企业)备案表编号:企业中文名称营业代码:企业英文名称住所营业地点(中文)营业地点(英文)工商注册日期注册编号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金联系电话联系传真邮政编码企业网站企业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经营类型运输方式范围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普通货物国际展览中转运输个人货物服务项目征集装运订舱仓储及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运杂费结算报关检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是否多式联运是否是否办理国际快递信件性质的信件和物品除外县级以上党政军的私人信件和公文除外备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适用于分支机构)备案表编号:企业中文名称营业代码:企业英文名称住所营业地点(中文)营业地点(英文)商业登记日期商业登记编号母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母公司营业代码注册资本联系电话联系传真邮政编码企业网站企业邮箱负责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经营类型范围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货物类型普通货物
□ 国际展品□ 过境运输□ 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 托运□ 定舱□ 仓储中转□ 集装箱拼装拆箱□ 结算运杂费□ 报关□ 报验□ 保险□ 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是否为多式联运 是□ 否□ 是否办理国际快递 是□ 否□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 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备注: 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企业名称 经营代码 年末职工人数 取得国际货代资格证书人数 货运车辆(辆/吨) 集装箱卡车(标准箱) 自有仓库(平方米) 保税、监管库(平方米) 铁路专用线(条) 物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套)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号 商检报检单位登记号 年度经营情况运输方式全年出口散货(吨)集装箱货物(标准箱)营业额(万元人民币)梅运 陆运 空运 / 快件件 运输方式全年进口散货(吨)集装箱货物(标准箱)营业额(万元人民币)梅运 陆运 空运 / 快件 件 仓储营业额(万元人民币)其他营业额(万元人民币)年营业总额其中美元(万元): 人民币(万元):年净利润总额(万元人民币) 缴纳税金(万元人民币) (企业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注:表中年营业总额是指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总和(不扣除向承运人等最终支付的费用),不是缴纳营业税的依据。
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办材料(备案表初次办理):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网上填报且书面提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A4纸反正面打印加盖公章)。
(4) 企业出具办理国运代理备案业务的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范围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另一方面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
因此,对货物托运人来说,它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备案工作由什么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根据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是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全国性中介组织,也是FIATA国家级会员。
天津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在哪里办
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1、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2、所以天津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可以在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
运输业如何做货运采集备案
企业既可通过网络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表,也可向备案登记机关直接报送书面备案表。企业通过网上提交备案表,需点击商务部政府网站,点击页面左侧“企业备案”链接,选择相应企业类型后,填写备案表。
备案表提交后,系统将显示打印编号。
点击页面左侧“备案表打印”链接,企业可通过打印编号打印备案表,由法人签字盖章后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在商务厅收到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备案登记。请企业携带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到商务厅贸发处来领取正式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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